2020年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
奖、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规定,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学校为我系下拨名额,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志福
副组长:范 立
成 员:各班辅导员、班主任
职 责:
1、负责各班的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会议、部署工作、制定方案工作。
3、负责仲裁评定过程中疑难问题。
4、负责对候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5、负责评审过程各环节的监督。
二.评审对象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体育系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根据学校资助文件精神,推荐候选人。
助学金评选范围:体育系全日制在校学生。
助学金评选名额:根据学校资助文件精神推荐。
三.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通过各班民主程序和辅导员严格把关,争取把奖、助学金评给最需要的同学。
四.评选程序
(一)召开系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1.召开体育系学生工作会议,部署奖学金、助学金工作,根据文件精神为各班分配名额,强调推荐选拔纪律。
2.根据文件精神及“1—9类”贫困生认定名单,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推荐,报送名单供系评审领导组评审。
(二)公示
在全系对奖学金、助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体育系资助工作领导组反映。公示期无异议后将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名单报学生处。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