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体育馆科学、合理、有效的使用,充分发挥体育馆教学、训练、比赛、集会的综合性功能,更好地为我校师生服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体育馆为封闭运动场所,平时不对外开放。
二、学校体育馆是学校教学、训练、活动、比赛等体育活动和学校大型集会的重要场所,无关人员谢绝入内。
三、学校体育馆平时不开放(专业训练除外),仅对必须在馆内上课的体育专业学生开放。
四、所有进馆人员必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本馆管理人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
五、凡进入体育馆活动时必须更换干净软底运动鞋(入馆前检查鞋底清洁程度)。严格禁止穿皮鞋、高跟鞋、跑钉鞋、硬底鞋等对木质地板有损害的鞋类进入馆内进行活动。
六、请自觉爱护和保持馆内卫生清洁,严禁在场馆内吸烟、酗酒、吐痰,吃口香糖、嗑瓜子、泼洒饮料,不准随地乱丢垃圾、金属制品及一切尖锐物品。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具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不得带宠物入馆。
八、请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本馆概不负责。
九、本馆只负责提供运动场地,因运动出现意外伤害等情况,本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遇下雨天入馆,先需清理鞋底保持干净,所有雨具必须在门厅内指定处摆放,不得带入馆内。
十一、体育场馆的租用(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通知有关部门下达《体育场馆使用审批单》,在体育系备案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体育场馆。
十二、禁止任何违反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三、本管理制度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予以完善。最终解释权归体育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