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子组:(共11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2、女子组:(共 9项) 100m、200m、400m、8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
1、男子组:(共10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2、女子组:(共8项) 100m、200m、400m、8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
1、公共系男、女均以系报名参加;体育系以班为单位报名参加。
2、公共系每系男运动员限报15人,女运动员限报20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两人;体育系各班男运动员限报15人,女运动员限报8人,每人限报三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三人。
3、各系须报团长、领队各1名,教练员1-2名。运动员按要求报名,报名表必须男、女分别填报,字迹工整,清楚,编号一栏由大会编排组统一填写。
4、各系务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运动员情况一览表送交于体育系办公室,报名表送交后,不得补充和修改。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求思想进步。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具有意外伤害保险,并且本系部认可者,方可报名参赛。
1、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注:起跑采用两次犯规罚一人的规则)。
2、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能参赛。
3、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编排组统一编号,号码布于4月25日下午到体育系器材室统一领取。
4、通过比赛将选拔参加山西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运动员。
5、参赛时,跑鞋和钉鞋必须穿适合于塑胶跑道的短钉鞋。
6、男、女800m跑以下(不含800m)项目执行分道跑规则,800m以上(含800m)不执行分道跑规则。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奖励前六名,如运动员在八名以内(含八名)按去尾法记名次,项目报名不足两名的将取消此项目。
2、大会设:团体总分奖,男子团体总分奖,女子团体总分奖,各奖励前三名。体育系组奖励团体总分前三名。如遇积分相等,以冠军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各3名,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4、大会设十佳运动员奖,男、女各10名。要求运动员比赛成绩优秀,赛风高尚。
1、单项计分为9、7、6、5、4、3、2、1分,接力加倍计分,破校纪录者加倍计分。如参赛人员不足八名(含八名),计分方法不变。
2、如遇单项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或下两名次。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4月10日。各系将打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四节春季田径运动会》报名表(见附表1)打印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运动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系主任签字为准,送到体育系办公室,逾期报名或报名表填写不合格不予受理。
① 赛前4月中旬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商讨有关比赛事宜。
② 赛前4月26日上午9点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宣布竞赛有关
1、各系必须加强队伍的赛风教育,以高尚的体育道德赛出最佳成绩。
2、要求各系认真学习规程,一定要按规程报名,如错报,大会编排组有权按去尾法删去。
3、参赛时,运动员必须在胸前佩带号码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为使比赛顺利进行,保持良好的秩序,要高度警惕各种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如罢赛,无故弃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将分别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比赛资格,取消团体名次,通报全校。
5、大会开幕式要以各系为单位列队,要求服装统一整齐,持系旗或牌入场,入场顺序按要求排定。
7、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由大会修改充实。